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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訴前調解+后續(xù)跟進” 500萬元涉企糾紛,調解成功!

 文章來源:湖南長安網 作者:唐麗君 時間:2024-09-11 14: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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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安網 9月11日訊(通訊員 唐麗君) 為深入貫徹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理念,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近日,慈利縣人民法院陽和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讓雙方當事人和解釋懷,將矛盾止于訴前,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人和。

2023年5月,原告林某與張家界某商貿有限公司達成口頭協(xié)議,約定由林某負責為該商貿公司進行裝飾裝修,雙方由此建立裝飾裝修合同關系。后因林某的質量、進度等問題,產生了嚴重分歧,雙方各執(zhí)一詞,矛盾激化,甚至一度影響到了雙方的生產生活秩序。案件訴至法庭后,承辦法官沒有簡單地一判了之,而是從護航縣域經濟發(fā)展、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角度出發(fā),決定采取調解方式辦理該起案件。

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言語激烈。承辦法官及時安撫了當事人的情緒,并充分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和訴求,耐心細致地分析案情,尋找雙方利益的平衡點。通過多次溝通、協(xié)商,逐步縮小了雙方的分歧,承辦法官又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理解對方的難處。同時,還積極運用法律知識和審判經驗,向雙方當事人闡明法律權利和義務,幫助他們明辨是非,理性對待糾紛。

經過幾輪協(xié)商,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告張家界某商貿公司向原告林某通過分期履行的方式支付496萬元工程款的調解方案。

調解結束后,承辦法官并沒有立即結束工作,而是安排了后續(xù)跟進計劃,要求原告林某按照調解協(xié)議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完成整改工作,要求張家界某商貿公司在整改完成后及時進行驗收,同時案件的承辦法官現(xiàn)場參與督導。最終,該起裝飾裝修糾紛案件,在法官耐心調解和親力督促下得到實質性化解。

本案的成功調解,不僅有效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現(xiàn)實矛盾,而且維護了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更好地滿足市場主體對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的新期待新要求。未來,慈利法院將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充分利用“訴前調解+后續(xù)跟進”的方式,形成以源頭預防、非訴化解、訴訟斷后的全鏈條閉環(huán)式訴源治理新機制,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減少衍生訴訟案件發(fā)生,切實降低訴訟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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