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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昉:人民群眾才是感受公平正義的主體

 文章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 時間:2024-03-04 17:35:45 

人民群眾才是感受公平正義的主體

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 向 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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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眾才是感受公平正義的主體,如何讓當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值得司法工作者深思。法官作為法律的實施者、踐行者、傳導(dǎo)者,法官的理念會影響和決定法律的適用,也終將決定一件件糾紛的最終結(jié)果,法官辦理的不僅僅是“案子”,更是別人的人生。實踐中,如何正確體現(xiàn)公平正義?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提出,要把老百姓的難事當自己的家事來辦,以“如我在訴”的要求做好司法審判工作。

我承辦過一起醫(yī)患糾紛案件,患者是一名出生就攜帶梅毒的兒童,病源來自母親。孩子出生之前,母親在醫(yī)院持續(xù)治療多年,直至梅毒檢測陰性后才備孕,且孕期堅持檢測。但孕育的孩子卻仍帶有梅毒,孩子的童年一直在冰冷的病房中度過。父母在長沙陪孩子治療,留下年邁的爺爺作為代理人在法院、醫(yī)院之間來回奔波。作為承辦人,我反復(fù)查閱卷宗,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基礎(chǔ)上,針對案件中原、被告各自的問題進行釋法說理,最終讓醫(yī)院和患者家屬達成一致意見,醫(yī)院及時將調(diào)解約定的款項轉(zhuǎn)至患者家屬賬戶,保證了孩子的繼續(xù)有效治療,為他們一家?guī)ナ锕狻?/p>

還有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其中一名被告人的母親身體殘疾需要治療,家中還有一個弟弟尚在讀書需要撫養(yǎng),作為“頂梁柱”的被告人為了掙錢不慎走上犯罪道路、該被告人在上訴中稱其有自首情節(jié),一審未予認定。在二審審理中,我作為主審法官要求檢察人員對該情況進行核實,最終發(fā)現(xiàn)該被告人在明知公安機關(guān)找他的情況下,仍愿意配合留在家中等候,直至公安人員趕到將其抓捕,依法應(yīng)當視為自動投案。最終二審依法對該被告人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該被告人在審理期間,在家庭拮據(jù)的情況下還主動繳納了罰金。司法的溫度讓他真正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也真心希望彌補自己的過失。

司法的進步,不僅僅是當事人維權(quán)途徑的多元化、證據(jù)意識的增強,更多的是法官司法水平的提高、綜合素質(zhì)的提升。秉承對法律的崇仰之心,我將把司法為民理念融入到每一個案件,用心用情傳遞法治理念,在司法工作崗位上踐行良法善治的職責和使命,為開啟全面依法治國新篇章展現(xiàn)新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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