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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芙蓉:創(chuàng)新機制保障未成年訴訟參與人權益

 文章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張吟豐 劉桁 張艷麗 時間:2016-07-27 16:07:45 

  法定代理人缺席 適格成年人相助

  長沙芙蓉:創(chuàng)新機制保障未成年訴訟參與人權益

  張吟豐 劉桁 張艷麗

  本報訊(記者 張吟豐 通訊員 劉桁 張艷麗)“芙蓉區(qū)檢察院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方面有創(chuàng)新、有成效,值得點贊。”近日,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qū)檢察院舉行的檢察開放日活動中,參加活動的人大代表對該院探索實施的適格成年人到場參與未成年訴訟參與人訊問(詢問)機制給予了充分肯定。

  “我們在開展未成年人案件偵查活動專項監(jiān)督時發(fā)現(xiàn),因法定代理人難以到場,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被忽視和被侵害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該院偵查監(jiān)督科科長呂艷輝告訴記者,針對這一情況,該院多次與辦案單位召開聯(lián)席會,并加強與街道、社區(qū)、婦聯(lián)等機構聯(lián)系,共同尋求破解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2014年,該院在充分聽取辦案機關和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建立適格成年人到場參與未成年訴訟參與人訊問(詢問)機制,明確了適格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的條件、申請委派適格成年人的主體以及適格成年人的具體來源、適格成年人參與訴訟的具體程序、適格成年人的選任、監(jiān)督、管理等內容。

  去年8月10日,周某等8人因涉嫌尋釁滋事被移送至芙蓉區(qū)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承辦干警發(fā)現(xiàn),偵查機關在訊問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詢問2名未成年證人時,未能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居住地基層組織或未成年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損害了多名未成年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遂按照適格成年人到場參與未成年訴訟參與人訊問(詢問)機制,向偵查機關提出糾正意見。今年6月,該案也被最高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優(yōu)秀偵查活動監(jiān)督案件”。

  “這一機制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有益探索。”芙蓉區(qū)檢察院檢察長凌云告訴記者,2016年以來,該院已辦理適格成年人參與訊問、詢問案16件18人,取得較好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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