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華容法院:丈夫服刑 妻子“再婚”重婚賠錢又獲刑
文章來源:湖南長安網(wǎng) 作者: 彭覓葉 時間:2023-10-07 09:47:39湖南長安網(wǎng)9月26日訊(通訊員 彭覓葉)近日,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重婚案,以重婚罪判處趙某拘役2個月。
趙某于2019年1月與程某某登記結婚。2019年4月,程某某因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在監(jiān)獄服刑。趙某在未與程某某離婚的情況下,通過網(wǎng)絡認識被害人何某,兩人以男女朋友名義交往,并與何某同居。趙某明知自己法律上的婚姻關系尚未解除,仍同意何某的結婚請求,并在何某老家舉辦婚宴,兩人一直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2020年3月,趙某與何某生活出現(xiàn)矛盾,導致感情消散,趙某找借口回江蘇一直未歸。經(jīng)查,趙某離開何某后,于2021年9月25日在江蘇省徐州市與一名叫王某的男子再次舉行婚禮,并以夫妻名義生活。
經(jīng)法院審理認為,趙某在有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趙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趙某賠償被害人何某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據(jù)此,綜合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愛可重來,婚姻不可共存?!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條規(guī)定的“有配偶”,是指與他人登記結婚,且此婚姻關系未經(jīng)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xù)的。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是指在明確知道對方已與他人登記結婚且尚未解除婚姻關系的前提下,仍然與之又登記結婚,或者雖然沒有登記但對外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的?;橐霾⒎莾簯颍鼗樾袨椴粌H破壞正常的家庭關系,敗壞社會風氣,更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犯罪行為。因此,提醒廣大群眾合法婚姻不受侵犯,重婚行為必將受到嚴懲;廣大未婚青年男女婚戀也需謹慎,對于婚戀對象應當多方了解,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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