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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丨“專業(yè)碰瓷”分工明確,三人因詐騙罪獲刑

 文章來源:紅網(wǎng) 作者:肖依諾 舒慧 時間:2023-10-09 21:01:11 

紅網(wǎng)時刻新聞10月9日訊(記者 肖依諾 通訊員 舒慧)“我們是很多年的朋友,之前都有碰瓷詐騙的前科,就合謀一起繼續(xù)搞碰瓷詐騙的事情?!睘椴粍诙@,3名男子分工明確,伺機故意制造“碰瓷”事故,騙取過往司機財物。近日,長沙市芙蓉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張某、蔣某某、楊某某提起公訴。

張某、蔣某某、楊某某商議以“碰瓷”的方式實施詐騙。他們找到左腳有骨折傷情的周某某(另案處理)共同行騙,約定所得贓款楊某某、周某某各分3成,張某、蔣某某各分2成。

2023年5月29日,4人在長沙市芙蓉區(qū)晚報大道鐵路橋附近路邊蹲守觀察,見王某騎著一輛紅色三輪電動車行駛在路上。

楊某某駕車帶著張某、蔣某某行經(jīng)至王某的電動三輪車左側(cè),有骨折傷情的周某某騎共享單車行駛在王某右側(cè)。楊某某蓄意控制汽車往右側(cè)變道擠壓三輪車,迫使王某將電動車往右側(cè)偏移變道。此時騎行在王某右后方向的周某某向三輪車靠近,將共享單車往三輪車上推撞后迅速倒地佯裝受傷。

經(jīng)下車查看后,周某某的腳部確實有傷情,王某答應陪同對方去醫(yī)院檢查。在醫(yī)院內(nèi),張某、蔣某某負責以傷者朋友的身份出面向王某談判要錢。不知實情的王某雖然對蔣某某提出帶周某某回老家治療的想法有些疑惑,但看到對方拿出的檢查結(jié)果確實顯示腳趾骨折。經(jīng)過討價還價,王某最終通過微信支付了6880元私了。

王某離開之后,越想越覺得事情有些蹊蹺,于是報了警。張某、蔣某某、楊某某于2023年5月31日被抓獲歸案。到案后3人家屬賠償了王某損失6880元,取得諒解。

經(jīng)查,3人已不是第一次開展交通事故“碰瓷”詐騙。2017年5月,張某因“碰瓷”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2020年12月,張某又換了一個地方“重操舊業(yè)”,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019年9月、2022年1月,蔣某某因“碰瓷”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拘役5個月、有期徒刑8個月。2013年5月,楊某某因“碰瓷”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芙蓉區(qū)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張某、蔣某某、楊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66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3人刑事責任。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張某、蔣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5年內(nèi)再犯,系累犯。結(jié)合3人犯罪事實、性質(zhì)、累犯及認罪悔罪等從重、從輕情節(jié),最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判處3人有期徒刑6個月至8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碰瓷”違法犯罪手法隱蔽多樣,既嚴重危害公民人身、財產(chǎn)安全,也擾亂社會秩序。本案中,3名被告人實施詐騙犯罪刑滿釋放后又實施詐騙,不思悔改、心存僥幸、漠視法律和生命的行為再次受到法律的嚴懲。廣大群眾在遭遇疑似“碰瓷”時堅決不要同意私了,避免落入詐騙陷阱,應及時報警以保護自身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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