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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路上看到這樣的“測量員”,小心是“碰瓷”!

 文章來源:紅網 作者:肖依諾 謝菲兒 劉思思 時間:2024-07-08 16:47:02 

紅網時刻新聞7月8日訊(記者 肖依諾 實習生 謝菲兒 通訊員 劉思思)假扮路邊“測量員”,專挑外地貨車下手,制造剮蹭事故,再利用司機怕麻煩的心理,要求“私了”轉賬……近日,攸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碰瓷”案件提起了公訴。

黃某、蔣某、彭某系三人“碰瓷”團伙。為騙取錢財,其中兩人穿戴好事先準備的反光衣、安全頭盔、測量輪,在國道路邊偽裝成測量人員。另一人則駕駛小車,在國道上低速行駛,尋找途經此路的外地大貨車作為作案目標。

三人約定,等選定的目標出現時,以閃大燈為信號,小車駕駛人故意放慢速度,逼迫貨車借道超車。

等貨車經過“測量員”時,兩人使用事先準備好的水管故意碰撞貨車車身,然后假裝摔倒,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破損眼鏡,以發(fā)生交通事故損壞眼鏡為由,要求貨車司機進行賠償。

大部分貨車司機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掉進了他們的陷阱,紛紛選擇“私了”,給三人事先準備好的收款碼轉賬。

這一系列犯罪行為很快東窗事發(fā)。

經調查,三人采取這種方式流竄至攸縣、茶陵等地多次實施詐騙行為,共計騙取人民幣8980元。

法院經審理判決,黃某、蔣某、彭某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開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行車,不管遇到“碰瓷”還是其他交通事故都不要慌張,立即拍照保留現場畫面或及時保存行車記錄儀視頻并在第一時間報警,把相關證據提供給公安機關,不要給“碰瓷黨”可乘之機!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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